BOB全站这些航线机票免费退改!多家航空公司发布通知
近日,四川航空BOB全站、南方航空、祥鹏航空、海南航空、成都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布通知,公布了涉及成都航线机票的特殊处置方案。具体通告如下: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成都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调整上述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在2022年9月1日(含)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含)至2022年9月26日(含)之间的成都双流/天府进出港(含经停)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1.可变更至2022年10月31日(含)之前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一次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2.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成都(双流/天府)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在2022年8月27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成都(双流/天府)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含)至2022年9月28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首次变更至2022年10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定座。客服热线目前较为繁忙,建议您选择南航官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取消定座、机票退改手续,退款秒到账,详情参照操作指引。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新闻,经研究决定,特下发已购祥鹏航空涉及成都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二)乘机日期为2022年8月27日(含)至2022年9月25日(含)的,由祥鹏航空实际承运的成都进出港国内客票(含经停、含祥鹏航空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适用取消座位时间:2022年8月27日(含)之后且航班计划出港时间之前。
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客票,在客票退票有效期内旅客凭相关材料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其它情况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1.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成都进出港客票,各单位按照非自愿退票直接办理退票手续,旅客在祥鹏航空官网、APP、微信公众号提交退票时,请务必选择“非自愿退票-其它”。
(1)官网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须选择“非自愿退票-其它”并在备注中写明“成都疫情”,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写明:XX(姓名)成都疫情全退客票材料,邮件内容必须写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申退客票的票号。请各位旅客、代理人在航班日期一个月以内提交相关证明,以便我司尽快审核和处理。
(2)BSP客票提交退票:通过中国BSP退票凭证管理系统为旅客提交退票申请,退票类型选择“其他”或“授权”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免费改期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费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同航司、同航线航班一次(同一份疫情政策),免收改期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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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改期后, 旅客再次提出客票改期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使用条件办理。
3.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改期业务。
(一)2022年9月1日00:00前已提交退票申请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手续费。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现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涉及成都进出港国内航线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2年8月22日(含)至2022年9月20日(含);
1.3 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涉及成都进出港国内航班(含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为市场方的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1.1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1.2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3 如您在我司官网购买的客票,请在官网点击“其他原因”提交退票申请。
2.2.1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首次可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同航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2.2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 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海南航空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海南航空呼叫中心办理。
2.2.4 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本方案自2022年9月1日17:00时起生效,在生效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回或不予补退。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为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我公司临时调整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凡2022年9月1日(含)前购买的成都航空811票证,行程涉及长春进出港且航班旅行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含)至2022年9月21日(含)的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和挂E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BOB全站。
(一)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旅客客票,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或提出变更申请,均可免费变更至2022年10月31日(含)前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费,如有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正常收取;如旅客申请变更至上述范围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变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费用。
(二)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含)至2022年9月2日(含)的旅客客票,在2022年9月1日零点后取消预定座位或提出退票申请,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三)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9月3日(含)至2022年9月21日(含)的旅客客票,在2022年9月1日零点后、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BOB全站,不收取退票费;若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预定座位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收取退票费。
(四)2022年9月3日零点前已申请自愿变更或退票的客票,不再返还变更费/退票费和票款差价。
(一)退票:请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非自愿退票申请,退票原因请填写“疫情”。切勿提交自愿退票,否则可能被收取手续费。
(二)改期:成都航空官网、微信公众号购票的旅客,请您拨打成都航空全国直销服务热线办理改期业务。其他渠道购票的旅客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